投訴主題:匯通快運遺失貨物
投訴日期:2013-03-15 投訴地區(qū):重慶市 投訴人:秦女士
訂單號:220007446595.
快遞是2012年10月6日由重慶寄往成都,到15號時沒有收到貨,說是遺失了。多次要求快遞公司尋找貨物,(不知道有沒有找)說是找不到了,也不主動聯(lián)系我。我?guī)状魏涂爝f公司聯(lián)系,他們每次的說法都不一樣,也沒有一個能負(fù)責(zé)任的責(zé)任人出來解決,剛開始快遞員說貨丟了會全賠我,后面說三方(重慶,成都,總公司)的責(zé)任每家按五倍的運費賠,最后對我說只有賠運費的五倍。對這樣的處理,作為消費者和受害者的我沒有得到一點消費權(quán)益的保護。到現(xiàn)在事情還沒解決,我希望他們能盡早給我一個合理的解決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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